各有关医疗机构:
为加强我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,提高医疗质量,保障医疗安全,广东省卫生厅(粤卫办函[2012]214号)委托www.hedisdepot.com 为全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第三方技术审核机构,我会即日起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技术
根据卫生部关于卫办医政发〔2011〕66号技术管理规范,省卫生厅关于(粤卫办〔2012〕34号和〔2012〕50号)技术管理规范,各医疗机构向我会提出申请审核的第二类医疗技术共5项。
(一)基因芯片诊断技术;
(二)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;
(三)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;
(四)角膜移植手术;
(五)高压氧治疗技术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审读规范:请登陆www.hedisdepot.com 网站m.hedisdepot.com/综合评审/申报通知/政策法规/工作制度,认真审读政策法规、技术规范、申报程序等。
(二)自我评估:对照相应《技术规范》对拟申报技术就医院等级、诊疗许可、人员资质、必备设施、操作场所(包括特殊实验室、手术间等)、开展例数、质管措施等进行自我评估,符合条件方可申请。
(三)完整填写:按申请技术类别,下载并填写第二类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》(简称《申请书》),按照“申请须知和填写说明”的要求,如实填写,不得缺项。
(四)材料要求:《申请书》和各类资质证明附件材料均需在首页注明目录内容、页码,并加盖单位公章,提交材料包括:
1.采取纸质申报方式,纸质《申请书》一式六份;
2.医疗机构等级、主要技术人员、开展该项技术的设备设施等资质证件、以及缴纳审核费凭证等各类复印件一式一份;3.提交近1年开展申请审核技术的病例总数(包括住院号、患者姓名、诊断),自选提交、或按要求随机抽取提交住院病历复印件5-10份(含不同病种和不同方法的病例),要求技术操作或手术者为技术负责人,符合病历质量管理要求;如开展例数少,可提交近3年的病历。同时,提交该患者术后随访记录(要求患者姓名与病历姓名一致)复印件5份。
三、审核收费
根据卫生部(卫医政发〔2009〕18号)第三十条要求,广东省卫生厅批准,申请技术审核收费暂定8000元/项。汇款方式如下:
收款单位:www.hedisdepot.com ,汇款单注明“单位名称”和“技术审核”。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广州惠福西路支行,帐号740657738085,汇款查询及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财务部(如不能自取发票可邮寄(邮费自付)),财务室电话:020-81845767
四、联系方式联系人:李虹邱森玲
;联系电话:020-81861521(邱)/ 81230351(李);地址: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6www.hedisdepot.com 综合评审部(邮编510180)。邮箱:QIUSL2006@126.com
附件:
1.广东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;
2.申请医院提出回避审核医院或专家申请表;
3.www.hedisdepot.com 网站m.hedisdepot.com/综合评审/政策法规/申报通知/等。
www.hedisdepot.com
二○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
附件1(申请书):/view/attached/file/20140124/20140124140135_486.docx
附件2(回避表):/view/attached/file/20121224/20121224141952_118.doc
附件3.www.hedisdepot.com 网站m.hedisdepot.com/综合评审/政策法规/申报通知/
附件4(含有盖章通知的电子版):/view/attached/file/20140124/20140124140203_603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