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医疗机构:
为加强我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,提高医疗质量,保障医疗安全,根据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(卫医政发〔2009〕18号,简称《办法》)和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,我会将开展本年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申报工作。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内容
(一)按专业学科申报审核的医疗技术名称
1.眼科3项:白内障超声乳化、角膜移植技术、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;
2.骨科5项: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、髋关节置换技术、关节镜诊疗技术、脊柱内镜技术、组织工程化组织移植技术(3类);
3.肿瘤3项(3类):放射性粒子植入、肿瘤消融、肿瘤深部和全身热疗技术;
4.血液2项(3类):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、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;
5.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;
6.肾内2项:血液透析技术、腹膜透析技术;
7.耳鼻喉科2项:鼻科内镜技术、咽喉科内镜技术;
8.呼吸内外3项:呼吸内镜、儿科呼吸内镜、胸外科内镜技术;
9.消化内外4项:消化内镜、儿科消化内镜、普通外科内镜、小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;
10.妇产泌外2项:妇科内镜、泌尿外科内镜技术;
11.介入3项:外周血管介入技术、神经血管介入技术、综合介入技术;
12.检验科:基因芯片诊断技术。
(二)新诊疗技术与新项目论证
为推动医学科技进步,鼓励临床医务人员技术与方法创新,提高诊疗水平,更好地服务患者,对首次在临床应用的新诊疗技术、新医疗方法与项目等,应根据技术的有效、安全、风险等5性进行评估或论证后方可开展。
1. 引进诊疗技术或方法:对国外或省外引进准备开展或临床应用技术;
2. 自主创新诊疗技术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审读规范:登陆www.hedisdepot.com 网站m.hedisdepot.com/综合评审/政策法规,认真审读政策法规、技术规范、申报程序等。
(二)自我评估:按相应《技术规范》对拟申报技术就医疗机构、人员资质、设备设施、质管措施等项目进行自我评估,符合条件方可申报。
(三)完整填写:按申报技术类别下载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》(简称《申请书》),如实填写。其中内镜诊疗、人工关节置换、透析及介入技术参考第二类申请书填写,新技术暂参考第三类申请书填写。
(四)材料要求:均为复印件,附件材料需在首页注明目录内容、页码,并加盖单位公章,具体包括:
1、《申请书》纸质版,一式六份;
2、医疗机构、主要技术人员、开展该技术的设备设施等资质证明、汇款单据等,一式一份;
3、提交近1年开展申报技术的病例总数汇总,并从中选取(或抽取)住院病历5份(病历应符合病历管理要求,手术者应为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团队人员,含不同病种和不同方法的病例),同时提交相应的随访记录。
三、审核收费
根据《办法》第三十条关于“技术审核机构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可以按照规定收取相关费用”的要求,每项技术收取专家审核论证费5000元(协议收费)从发文之日起执行。汇款方式如下:
收款单位:www.hedisdepot.com ,汇款单注明“单位名称”和“技术审核”。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广州惠福西路支行,帐号:740657738085。汇款查询及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财务室,财务部电话:020-81845767。
四、提交已通过审核技术临床应用报告:2014年未提交已通过审核技术临床应用和整改完善情况报告的医院,请各医院按各项技术规范、医疗技术审核结论报告书等要求,完成相关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整改完善情况报告,具体要求见2014年相关通知(挂省医学会网,提交报告无需收费)。
五、联系人:李虹、李冰、邓国娜;电话:020-81906073、81230351;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六www.hedisdepot.com 六楼综合评审部(510180);邮箱:gdma1917@163.com。
附件: 1、第二类医疗技术审核申请书/view/attached/file/20150323/20150323154508_378.doc
第三类(或新技术)医疗技术审核申请书/view/attached/file/20150323/20150323154526_364.doc
2、医院近1年各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汇总;/view/attached/file/20150323/20150323115002_156.rar
3、需回避医院或专家申请表;/view/attached/file/20150320/20150320175856_452.doc
4、收费协议书。/view/attached/file/20150320/20150320175945_952.doc
5、关于2015年申报医疗技术审核与提交临床应用报告的通知(电子版,含公章)
/view/attached/file/20150331/20150331164121_435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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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五年三月二十日